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树立师表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把学校办成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一流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法纪,严以律己,为人师表。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文明交往。
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执行各项校规校纪,坚决反对工作中的“不敢为”、 “不会为”、“不作为”懒散庸行为。
三、按时上下班、上下课、上操、到会,上班期间着装整洁大方,按时参加集体活动。不得旷工、旷课、迟到、早退,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日禁止喝酒。
四、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期间禁止闲聊、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严谨治学,按时上好每节课,认真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认真做好考查工作。
六、课上文明严肃,不准随意离开课堂、会客、接打电话及办其他私事。
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八、要爱护学校设备设施,公共财物不散失,不浪费,不随意损坏。
九、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清洁,坚持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办公用品。
十、凡是受过纪律处分者记入本人档案,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