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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园禁烟工作的通知
2017-07-24 05:34:5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581次 评论:0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
    校园内吸烟,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校园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二、加强教育,广泛开展禁烟宣传活动。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校园内办公室、会议室、重要通道等重点公共场所也要设立禁烟标志或标语。要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要对师生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信、校讯通等积极开展家长校园禁烟的宣传教育,提高校园禁烟活动的知晓率。
    三、健全机制,确保禁烟工作有力推进。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好创建 “无烟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校禁烟工作制度。各校要把校园禁烟工作与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家长学校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教师年度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综合评价之中;教育局将校园禁烟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学校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查处通报。学校要成立禁烟监督员队伍,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禁烟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表以中心校、区直学校为单位打包(fnjyjaqb@163.com)于5月20日前上交法制安全科。
 

 丰南区教育局

 2014年5月9日
 

Tags: 责任编辑: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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