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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半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7-07-24 05:34:52 来源: 作者:办公室 【 】 浏览:2721次 评论:0
    参加唐山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近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到丰南区教育局人事科111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上午8:50 -11:20;下午14:00 -17:00,请大家按指定时间领取,不能按时领取的,请大家随下一批认定人员一同领取。

 2015年12月8日

 

 
Tags: 责任编辑: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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