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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职教中心关于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通知
2017-07-24 05:34:52 来源: 作者:学生处 【 】 浏览:469次 评论:0
   2018年10月23日课间操的时间,学校学生处刘志权主任就学生骑电动车的事情做了强调,根据 《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 的规定: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为了学生交通安全,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依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和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骑电动车出行,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将电动车停放在校园。
同时,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处也下发了丰南职教中心关于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致家长的一封信,同时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监督好自己的孩子。
   刘志权主任教育学生遵守以下自行车、电动车安全守则:
   1、 每次上路前,保证车况良好,检查车铃是否响、轮胎内充气是否合适,尤其要确保刹车系统完好。
   2、 在马路上靠右行驶,并顺着车流的方向而行,不逆行,保持路队单列先后顺序,严格遵守交通法则。
   3、谨记:不撒把,不多人并骑,不相互攀扶,不追赶比赛,不交谈,不带人。
   4、骑车转弯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
   5、穿越交叉路口时先停下,向左、向右,再向左看,然后穿越。
   6、认识车的指示灯,以判别车辆移动的方向(如车子的转弯灯、刹车灯等)
   丰南职教中心师生共同祝福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丰南职教中心学生处供稿

2018年10月23日





 


Tags: 责任编辑: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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