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扶职责:
1.定期走访,全面掌握帮扶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
2.负责整理核对贫困户档案资料。
3.通过走访慰问,谈心交心,加深感情,增强贫困户脱贫信心,提高脱贫满意度。
4.摸清贫困户致贫原因,协助贫困户科学制定脱贫帮扶计划。
5.具体协调落实培训就业、教育资助、医疗养老、危房改造等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能够顺利脱贫,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与住房安全有保障。
6、与所帮扶的贫困户完成首次对接后,保证以后每两个月到贫困户家中至少走访慰问1次。
7、根据个人能力,为所帮扶贫困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二、帮扶措施:
社会兜底脱贫:
一是农村低保。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的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行“兜底保障”,通过低保补差使年人均收入达到4310元。
二是五保供养。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财政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6031.2元/人/年。
三是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修缮加固1万元/户。
四是高龄津贴。
三、帮扶成效
1、帮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为其日常生活经济来源提供保障。
2、为其申请特困,提高政策性收入。
3、对其危房进行改造,现已般进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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